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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交纳版权费中山六成KTV或被起诉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0-05-28 08:30:00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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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版权费用纠纷,中山国际酒店、金马酒店等4家企业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代表单位北京天语对簿公堂。而中国音协有关代表透露,截至2009年底,中山有四成卡拉OK经营者愿意缴纳版权费,但是仍有近六成KTV企业未交纳版权费用,他们将会继续对这些侵权企业进行起诉。

    事件:4家KTV拒付版权费成被告

    由于拒绝支付版权费,近日中山市的丽晶会商贸有限公司、中山国际酒店、金马酒店、黄金海岸娱乐有限公司被权利人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语”),以侵犯著作财产权为由告上法庭。据了解,4家企业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卡拉OK的形式播放北京天语公司拥有版权的20首流行歌曲。

    法庭上,北京天语公司要求4家公司分别补交每首歌曲从2007年至今的版权费用5000元,要求每家KTV赔付经济损失10万元。该案近日在我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时,并没有立即宣判,但4家KTV辩护人都表示愿意进行调解。

    据介绍,国家版权局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为12元/天/包厢,后来调整为10元/天/包厢。

    现象:六成企业未交纳版权费

    记者从北京天语公司有关代表处获悉,企业希望通过这些诉讼来提高人们对保护版权的意识。据悉,2009年该公司在中山状告了十多家KTV,所有都达成了庭外和解,这些KTV都补交了版权费用并作出了相应的赔偿,后来不少KTV企业自觉交纳了版权费用。

    “如果经营者愿意主动缴纳版权费,我们收取的费用远远低于现行标准。”原告方一位负责人介绍说,2007年国家标准执行之初,本着“提醒、警示”的原则,作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委托成员单位——北京天语并没有开展大规模诉讼。但据他们统计,目前中山150多家KTV中,仍然有近六成的企业仍未交纳,他们将逐批对这些KTV企业提起诉讼。该负责人称,今年起将对拒不交纳版权费的卡拉OK场所,采取法律手段全面维权

    有资料显示,根据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开展以来的诉讼统计,广东地区的单曲赔偿平均在1万元左右,被诉店家的败诉率为100%。

据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