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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在广东:加强版权保护构建和谐社会━━中山市2009年版权保护工作情况介绍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0-04-21 08:30:00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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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版权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认真开展版权保护工作,提高社会对版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现将我市开展版权保护工作的主要情况介绍如下: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版权保护意识。

    培育良好的版权保护意识是我局抓的一项基础工作,通过对版权工作人员进行素质培训从而提高版权保护的工作成效,通过对经营者的教育和宣传,提高版权保护的自觉意识。

    1、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在版权保护工作中,版权工作人员的知识和意识对版权工作的质量起关键性作用,因此,我局十分重视对版权工作人员的版权知识培训工作。2009年共选派局和执法大队的骨干力量参加国家版权协会专业培训2次,分别学习了网络数字版权保护的现状、发展趋势、应对措施等,有效提高了版权保护工作的业务水平。

    2、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我局负责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卡拉OK、网吧等约五千家单位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这些单位都是版权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宣传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局注意利用每年证照年检的机会,对经营者强调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去年,我市专门召开了古镇镇、港口镇骨干企业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交流会,专门邀请省版权局和广州市版权协会领导、律师等为企业讲解版权登记、管理、维权等方面知识。此外,通过制作各类型的版权宣传单张,在企业经营场所、市内人流密集地区张贴或派发的办法,提高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对版权的认识。

    3、多渠道开展版权保护社会宣传。“4·26保护著作权宣传周”期间,我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在市内开展推介正版出版物和音像制品、普及正版盗版鉴别知识、版权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和盗版音像制品的销毁活动等。这些活动除在中山市文化信息网详尽报道外,还在市内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唤醒社会版权保护意识,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尊重版权的舆论氛围。

    4、把宣传工作融入日常执法行动。在版权执法中的例行检查、调查取证、笔录口供、结果送达等各个环节,我市版权执法人员都注意对执法对象进行版权法律法规教育,以理服人,决不简单地以罚代管、以罚代教。因此,执法对象一般都能配合执法,接受执法结果,没发生暴力抗法等恶性事件。

    二、强化服务意识,实施版权兴业战略。

    1、积极参与我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的制定。作为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一员,我局积极与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等部门协商,联合制订了《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09——2012年)》,成为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中,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我市在版权方面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

    2、推动版权兴业基地建设。继2007、2008年中山市古镇华艺灯饰有限公司、中山市坦洲镇伊泰莲娜有限公司、中山市港口电子游艺游戏产业集群成功申报省的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后,2009年,我市又成功申报了中山市古镇镇灯饰产业集群成为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这标志着我局大力实施版权兴业战略,以版权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的做法,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3、完成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2009年,根据省版权局的工作部署,我市在市内10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开展了操作系统和通用办公软件的正版化试点工作。尽管受金融风暴影响、企业经营困难等因素的影响,市外经贸局等中山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各成员单位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等10家外商投资企业顺利通过了省里的检查验收。

    4、建立两个省级版权基层工作站。去年6月,我市古镇镇和港口镇被省版权局定为全省首批版权基层工作站试点单位。为把两个工作站建好,我市在吸取华东、福建等地基层行业版权登记保护经验的同时,在广州市版权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工作站对外的业务指南、宣传、培训、投诉等制度,对内的人员和机构设置、绩效考评、财务管理等制度。目前,两个工作站均已投入运作。其中古镇镇版权工作站已办理完毕3个版权登记业务,港口镇版权工作站已办理完毕9个版权登记业务,还有一批申请业务正在办理过程中。

    5、主动参与,为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好服务工作。去年,我市版权工作人员主动介入首届中山书展和2009年中国(中山)国际游戏游艺博览会,对参展的图书、音像制品、游戏游艺产品等进行版权检查和服务,把好展品质量关,防止侵权盗版或存在版权争议的产品进入展场,提高了展览的档次,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6、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协助经营单位应对版权诉讼。经营者大都希望能守法经营,但由于国家对音像和电影版权费用的支付办法等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卡拉OK和网吧经营者在版权费用的支付方面往往无所适从,容易成为音像和电影版权诉讼的被告。去年,我市在这两个行业就有100多家次经营单位被告。本着为经营者服务的宗旨,我局一方面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经营者尊重版权,自觉使用正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主动与法院、被告和原告沟通,申明经营者的侵权行为大都是“非主观意愿”的侵权,力促涉诉双方庭外和解;同时指导被告经营者通过协会等形式“抱团”应诉,减轻企业成本,提高应诉质量。通过一系列的努力,被告经营者的行为得到了法院和部分原告的谅解,一些案件获得庭外和解,一些被判案件的赔偿额也适当降低了。同时,在此过程中,经营者认识到了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开始正视和重视版权保护。相当一部分的网吧经营单位制定了版权保护措施,删除了局域网内存放的未经授权的影视音像作品。部分经营者与权利人达成了购买正版音像和电影服务的协议,规范和推动了版权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加强执法力度,规范版权市场秩序。

    在版权执法上,我局一直秉承“努力不懈,持续打击,锲而不舍,绝不放松”的执法理念,突出重点,落实行动,遏制侵权盗版行为。2009年,共查处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非法书报刊约20万张(册),有效规范了版权市场秩序。具体做法如下:

    1、加强重点监控区域的执法。根据盗版行为发生的区域特点,我局将电脑城、集贸市场及流动人员密集的生活区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通过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和开展专项统一行动的办法进行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打击效果。

    2、加强重点监管时期的执法。节假日及休息日、晚上常常被认为是违法的空档期。为做好版权执法工作,我局实行节假日执法制度,把元旦、春节、“4·26”、“五一”、“十一”、寒暑假等列为重点执法时期,在休息日、晚上仍保证一定的执法力量,实行不间断执法,不予违法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有效的预防和打击了各类违规经营事件的发生。

    3、加强对重大案件的执法。对重大案件,我局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达到刑事量刑标准的,坚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今年,共捣毁地下音像仓库2个,移交司法部门案件2宗。

    4、突出预防为主。为加强出版物市场的管理,我们将工作前移、防范未然。每年,我局都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对执法范围内的企业(单位)建立日常检查制度,既掌握经营者的全面情况,又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有效地预防侵权盗版行为的发生。

    5、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版权纠纷。近年,涉及经营者之间的版权纠纷时有发生,我局本着“区别对待、妥善解决”的原则,及时处理。对应该处理的,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我局处理的,有理有据说明;对存在和解可能的,积极动员双方和解。2009年,共受理版权纠纷6宗,都得到了妥善解决。(局版权管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