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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图书城售盗版CD被判赔6万元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0-08-20 08:30:00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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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出售的CD光盘中含有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歌曲,侵犯他人著作财产权及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佛山图书城被判赔偿权利人广州新月演艺经纪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5万元,光盘复制者茂名市(水东)佳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则被判赔偿3.5万元。

  2007年5月28日,原告新月公司以独占方式取得歌曲《爱不在就放手》词、曲的专有许可使用权,并制作了《乌兰托娅我要去西藏》专集。

  2008年6月,未经权利人授权的佛山图书城公开销售名为《伤心情歌泪如雨》的盗版CD专辑,其内收录有原告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歌曲《爱不在就放手》。据查,该盗版CD的出版者是安徽新华音像出版社,复制者是茂名佳和公司。新月公司遂将佛山图书城及其总公司佛山市新华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茂名佳和公司、安徽新华音像出版社告上法庭,要求销毁侵权录音制品,赔偿损失8万元。

  经查明,该CD版号系盗用,侵权行为与安徽新华音像出版社无关。日前,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据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