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超7万件,占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同比增长近50%,涉标准必要专利、网络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等纠纷呈现多发趋势。(4月24日《南方都市报》)
广东一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足见态度之鲜明、保护力度之大。法治之下,知识产权保护的质量势必得到提高,并形成“保护——创新——保护”的良性循环,为创新和创造提供良好的环境,从而激活各种资源要素,让创新驱动的战略得到深入实施。尤为难得的是,在知识产权保护已成社会共识,而保护的任务又异常严峻的当下,“占全国三成”的保护力度,具有极为重要的示范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芈月传》作者蒋胜男接受专访时说,网络作者维护版权的困境在于侵权代价微薄而维权代价很大。保护力度弱,维权成本高,是所有知识产权保护者面临的共同困惑;与之相反,则是侵权者付出的代价太小,法律震慑力不足,无法形成强有力的保护。实践中,产品贴牌、回收包装制假、通过互联网出租侵权软件谋利、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现象较普遍,严重侵害了企业的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诸如“路虎”饮料、“清华”热水机等傍名牌的恶意使用,大行其道;“治治香瓜子”,“六大核桃”,“脉劫”等模仿名牌食品的山寨货,更是充斥市场,在误导消费者的同时,给品牌企业带来了严重的财产损失,也影响了国家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
事实证明,若没有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让“违者必惩”形成常态,侵犯行为法律风险高,付出代价大,就无以形成遏制效应,培养严守底线的公共习惯。在英国,如果电视台正在采访一位新闻人物时,对方的电话响了。电视台要播放这个画面,就应当支付电话铃声的版权费用。很多在欧美留学人员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即所在国的图书都很贵,比如英国一本理论书要10英磅以上,美国一本书可能会花去200美元左右。而在国内,正版书籍刚刚出版上市,而廉价的盗版书籍就在市场上开始流行,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也让原创者的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一个社会,如果山寨横行,盗版盛行,一个市场,如果仿制成风、仿冒流行,则创新就会毫无动力——既然有侵权获得暴利的快路,就不会走创新获利的慢路;既然有侵权的现成预期,又何必追求创造的未来展望;如果山寨可以获得确定性收益,又何必力求创新的不确定性。调查显示,国民购买盗版出版物的比例近几年一直保持在43%至46%左右,目前,我国仿制药品种丰富,在近17万个药品批文中95%以上都是仿制药,傍名牌的“山寨货”在农村市场“横行”无人管理……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山寨大国”的形象始终无以得到正名。没有知识产权的未来获利和专利收益,“谁来创新”的问题就始终得不到答案。
“核心技术靠化缘是要不来的”有了更广泛的共识,更深刻的见解。无以激活创新与创造,关键和核心技术就始终会受制于人。不过,“如何创新”的主体激活后,还得弥补“保护滞后”的既有短板。在WTO管辖范围之内,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称的三大支柱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自明。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度强国的转变,真正走出一条创新创造的路子,需要通过强有力的产权保护体系,为推动科技创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提高保驾护航。(南方网 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