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资〔2018〕22号),我局对拟出借两处物业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地址 | 套内面积m2 | 出借对象 | 出借时间 | 用途 |
1 | 环市东路331、333号自编23号(原传达室) | / | 广东广播电视台 |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十五运期间配套宣传和周边文创艺术品展示 |
2 | 环市东路331、333号自编14号(广播学校篮球场及空地) | / | 广东广播电视台 |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十五运期间配套宣传和周边文创艺术品展示 |
公告时间为10天。在公告期间,若对公告信息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罗仕兵、黄锦晖
联系电话:61292148、61228010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