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广电发〔2019〕107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0〕47号)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省广播电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 年度广东省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广电媒〔2024〕39号),按照规定的参评单位、程序和评价考核标准,组织了广东省2024年度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参加评价考核企业
在应参加我省2024年度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的87家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中,因企业重组停业、相关业务已暂停、业务已转移等原因,未参加评价考核的企业6家,实际参加评价考核的企业81家,参评率93.1%。
二、评价考核结果
1.优秀等次的企业57家,占参评企业的70.4%;
2.良好等次的企业17家,占参评企业的21.0%;
3.合格等次的企业7家,占参评企业的8.6%;
4.不合格等次的企业0家,占参评企业的0%。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广东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反映,并以实名方式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电话:020-61292212,电子邮件:gdj_wangh@gd.gov.cn。
附件:2024年度广东省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结果.docx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