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我局实物流程管理,做好账务登记工作,现对我局代理账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局代理账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服务时间:6万元,1年。
三、项目内容:
(一)根据各处室提供的资料,在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资产账模块,对二级模块“卡片登记、卡片变动”等内容进行操作;在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物管理模块,对二级模块“资产分配、内部调拨、资产维修、标签打印、领用归还”等内容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方式以局办公室制定的流程为准。
(二)协助局办公室开展实物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是对局机关新增的资产,打印资产卡片、标签并贴具标签。二是对资产卡片信息变更后,涉及资产标签信息变更的,重新打印标签并进行标签更换。三是建立新增固定资产台账,年度终了,将当年度新增资产(含购入单据)装订成册。
(三)定期与局规划财务处进行对账,确保新增登记的资产账与财务账相关信息相符;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清点(不含对局所有资产进行清点的工作),清点结果经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后装订成册。
(四)根据服务内容和预计的工作量,委派人员每周定期前往我局处理相关业务,具体频率和频次,双方视情况协商确定。如因特殊事项需短期(不超过1个月)驻点的,服务单位应予以配合,如需长期驻点,则根据相关事项双方协商增加有关驻点服务费用。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中国经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七)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证书》,并具有至少5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
(八)熟悉相关财经政策,了解广播电视行业运行特点、管理规定、办事程序等;
(九)投标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14:30。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二期大楼18楼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2020年4月29日14:30。
八、谈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二期大楼18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电话:黄生,020-61228010。
十、监督电话:020-61292040。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