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广电网[2020]59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地级以上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广东省网络视听新媒体协会,各持证(备案)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0〕13号)转发你们,请各广电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动员相关网络视听与影视制作机构积极报送作品参与评选。
此项工作自2020年起按照每季申报、省局初选、总局审定的方式实施,不再另行发文。每年第一季度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第二季度为6月30日,第三季度为9月30日,第四季度为12月31日,报送作品必须在当季度内播出完毕。请各申报机构于上述日期前将《参评作品登记表》、《版权承诺书》纸质版(盖具公章)和样片(1集或1期,介质画面标准见附件)以EMS方式寄送至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电中心二期2114室,邮编:510066),将电子版(Word及PDF)发送至邮箱:gdj_tanzy@gd.gov.cn。《参评作品登记表》、《版权承诺书》可在省局官网(https://gbdsj.gd.gov.cn)“通知公告”栏处下载。
附件:
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2月19日
(联系人:谭志宇,联系电话:020-61228985,13316396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