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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书香岭南E阅读—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惠民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8-07-09 17:48: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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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2018“书香岭南E阅读—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惠民活动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50万元。

三、项目内容:

1、开设“书香岭南-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专区;

2、参加南国书香节数字出版展并展示;

3、组织公益讲座进校园线上线下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18‘书香岭南E阅读—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惠民活动”项目招标方案》。

四、投标单位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

1、项目分析报告

2、投标方案(含报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活动组织经验、获奖情况、征信等证明材料

5、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6、其他可提供的资料

上述材料一式五份,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投标单位密封并加盖封口章后于7月15日前递交或邮寄我局签收。密封不完好的材料视为无效。

六、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1908A室

联系方式:020-61228613

七、开标评标

时间:2018年7月20日,地点: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1910房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7月9日   

附件:“2018‘书香岭南E阅读—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惠民活动”项目招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