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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第二批广东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扶持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8-06-11 16:48:4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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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省各有关电影单位:

为推动我省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下称《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分成部分征收使用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财政厅拟对奖励扶持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予以奖励扶持。现组织开展2018年第二批广东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第二批奖励扶持项目包括:优秀电影作品生产、在广东取景及摄制的影片、艺术影片放映、电影技术研发等四个项目。

二、申报指南

(一)“优秀电影作品生产”项目。

1.申请条件。

在广东省注册的文化类公司,其作为第一出品方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影片,于2018年在全国公映票房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

2.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由第一出品方提起申请);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

(3)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4)由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提供的电影票房证明;

(5)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资料等。

(二)“在广东取景、摄制的影片”项目。

1.申请条件。

(1)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影视制作机构,凡摄制的影片在广东取景超过1/2的,且票房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国产影片或票房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的中外合拍影片,均给予扶持。

(2)申请扶持的影片必须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且2018年在全国公映或海外发行放映,对宣传提升广东形象,发展广东电影产业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2.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

(3)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4)影片完成片DVD一式三份;

(5)由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提供的电影票房证明;

(6)摄制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助艺术影片放映”项目。

1.申请条件。

对广东省内加入全国艺术电影放映联盟的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放映艺术影片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放映的艺术影片以全国艺术电影放映联盟统一安排片目为准。

2.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须写明加入艺联的时间,放映艺术影片的总场次、总人次和总票房等);

(2)放映艺术影片的分厅分场明细表;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4)申报单位《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四)“电影技术研发”项目。

1.申请条件。

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专业从事电影技术研发的公司,其所研发的产品或项目拥有电影核心专利技术,且适合全国推广使用。

2.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

(3)产品使用情况介绍书;

(4)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上述项目均不重复奖励扶持。

三、受理时限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6月18日止。截止日期以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电中心二期21楼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电影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61292051、020-61292056,邮编:510066,邮箱:xwcbgdj_dyglc@gd.gov.cn。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