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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更换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7-08-18 14:24: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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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顺德区文化体育局,中央新闻单位驻粤机构,外省新闻单位驻粤机构,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佛山日报社、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茂名日报社:

根据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强新闻单位驻粤机构管理,做好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对象

经广东省新闻单位驻地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中央、外省和省内新闻单位驻粤机构的清理整顿专项工作后重新登记保留的新闻单位驻粤机构。

二、换发时间

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换发流程

(一)网上填报方法

提交申请换证材料前,请各新闻单位驻粤机构登录“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网址https://gbdsj.gd.gov.cn),点击首页上方“办事服务”栏目,通过新闻单位驻粤机构用户名、密码(用户名与密码相同,随通知发送,请各单位登录后及时修改。如有遗忘请登录“广东省新闻出版行政QQ群:67141723”申请初始化或电话查询),在网站左上侧“快速通道”中的“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管理网络服务信息系统”进行登录。

登录成功后,点击“数据申报入口”按钮,再点击“数据申报”或“新增”按钮,即弹出“新闻单位驻粤机构填报指引”对话框。为使用户顺利完成填报工作,请务必认真阅读指引内容。该指引内容也可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请各用户按照表格的内容,网上填报《新闻单位驻粤机构信息采集表》。我局政务大厅将对网上填报的表格进行预受理,并通过系统与新闻单位驻粤机构进行网上信息交流,直到表格通过网上预受理。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

1、《新闻单位驻粤机构信息采集表》(一式2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证》(正副本)

(三)工作流程

1、2017年9月1日后,各新闻单位驻粤机构在我局网站上登录“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管理网络服务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的电子表格通过我局政务大厅网上预受理后,各新闻单位驻粤机构勾选办理记录,依次点击“查看详细信息”、“打印”按钮,下载PDF格式文件,利用PDF查看软件打印在A4纸上,审核无误后加盖新闻单位公章及新闻单位驻粤机构公章。

2、中央报纸、通讯社和广电单位驻粤机构,外省新闻单位驻粤机构的材料直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务大厅受理。

3、在省内各地级以上市设有驻粤机构的新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送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返回相关省内新闻单位。

相关省内新闻单位汇总本单位各驻粤机构的申请换证材料后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务大厅受理。

4、中央重点新闻网站驻粤机构的材料送省网信办审核,省网信办按照《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中央重点新闻网站驻粤机构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返回中央重点新闻网站驻粤机构,由中央重点新闻网站驻粤机构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务大厅受理。

5、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受理各新闻单位驻粤机构的换证材料,按照《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无误后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证》(正副本),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

(四)报送材料时间

在线填报《新闻单位驻粤机构信息采集表》从2017年9月1日开始。

换证的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12月1日前报送到我局政务大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电二期一楼政务大厅),邮编510066。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做好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的相关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各新闻单位驻粤机构如有登记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新闻采编人员等发生变更请按照《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的换发工作一并向我局办理变更登记。

如各新闻单位驻粤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证》(正副本)发生遗失,请登报公示,并由新闻单位向我局出具遗失说明,连同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关于驻地机构保留登记的批复复印件(中央重点新闻单位网站驻粤机构为国家网信办或者省网信办的批复)、遗失声明的报纸公告版面等作为附件向我局申请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

2、省内各新闻单位要切实按照《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所属驻粤机构的管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的换发为契机加强对各驻粤机构的人员和采编业务管理,坚决杜绝“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以人代站”等违法违规行为。

3、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的省内新闻单位驻地机构的管理,巩固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清理整顿的工作成效。

五、相关联系方式

新闻报刊处:谢名誉、朱闵敏,联系电话:020-61228940,61228941;传真:020-37604809。邮箱:gdxwbk@163.com

网上在线填报技术支持:020-61228054。

政务大厅业务咨询:傅贺龙、许瑞吟,联系电话:020-61292822、61292811。

附件:附件1、新闻单位驻粤机构名单

      附件2、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新闻单位驻地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