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报社、新闻性期刊社以及驻粤记者站: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同下发的《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新出联〔2002〕19号)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实施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03〕06号)要求,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这是核发新闻记者证的必备条件之一。按照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发的2016年教育培训项目计划,2016年举办了两期广东省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班,共有650人参加了培训,649人按时参加考试,1人缺考。现将考试成绩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二、查询方法:1、登陆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版权局)政务网www.xwcbj.gd.gov.cn进行查询:点击首页“便民查询”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成绩查询”,在弹出窗口中先选择“年份”(2016年),输入身份证号码,再输入姓名,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到考试成绩。2、通过“广东记者通”客户端进行实名注册登录查询:点击“广东省新闻采编资格成绩查询”,即可查到考试成绩。咨询电话:020-61228056,联系人:韩老师。
三、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17年2月28日前由本单位向局人事处出具书面成绩查询申请进行成绩复核。考试不合格的学员,拟安排参加2017年广东省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详情请留意省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的通知。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