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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6-08-08 14:24:3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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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一所律师事务所作为局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对象

    本次聘请对象为综合实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服务优质的律师事务所,具体权利义务以实际签订的《聘用合用》为准。

    二、主要任务

    (一)在合同规定期限、权限内,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参与我局立法项目拟定、草案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活动。

    (三)参与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案件会审、经济纠纷等法律事务。

    (四)代理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审查我局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六)参与处理涉法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七)根据委托,以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提出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等。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政府工作规则。

    (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连续营业5年及以上。

    (三)有20人以上获得律师执业证书。

    (四)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五)熟悉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等法律法规,熟悉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实务者优先。

    (六)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社会知名度。

    (七)指派3名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其中包括1名经验丰富、能力强且相对固定的律师,在固定时间到我局提供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八)指派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九)指派律师应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丰富的应诉经验和实战技能。

    四、具体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27日。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快递或直接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策法规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1,邮编:510066,电话:020-61228985。

    报名资料包括:律师事务所报名表、律师入库申请表、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资格审查及综合评议。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报名表上的指派律师带齐报名资料原件到我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现场进行面谈,招聘单位结合报名材料及面谈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2-3家律师事务所入围并进入我局律师库。我局法律顾问将从律师库中优先聘用。

    (四)正式聘用。通知最终确定的1家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附件1:律师事务所申请报名表

     附件2: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律师入库申请表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