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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及许可证登记信息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6-07-18 14:43: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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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精神和部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拟进一步清理和精简新闻出版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完善从业主体审批信息登记管理工作,改进和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为做好相关工作,请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供以下材料:

    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在有效期内的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出版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均以A4纸复印,副本应包含完整的年度核验记录页和变更记录页。复印件无须加盖单位公章。

    报纸、期刊出版产品许可证登记信息电子文档。许可证登记信息电子文档中填写的登记信息应与许可证正、副本登记信息相一致。每类许可证登记信息新建1个EXCEL文档(请下载附件1,附件2)。

    请于2016年7月27日前,将出版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寄送至我局新闻报刊处;同时,将许可证登记信息电子文档发送至新闻报刊处电子邮箱gdxwbk@163.com。我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对于本次出版许可证复印件收集和登记信息汇总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间要求完成提交工作,确保许可证复印件内容清晰完整,登记信息填报规范准确,以免延误审批制度改革整体进度和效果。

    联系人:方荃,电话:020-61228220;卢忠光,电话:020-61228936。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电二期2404房。

    附件1:报纸出版许可证登记信息表

    附件2:期刊出版许可证登记信息表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