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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主持人资格考试广东省考点公告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6-07-15 08:17: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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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知,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10月22、23日进行,为做好我省资格考试报名、考试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31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在上述期间内登录www.chinasarft.gov.cn的“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广东考点确认时间为9月8日至14日,已网上报名的广东考生,请于9月8日至14日到广东省广播影视艺术服务中心(具体地点有标识)现场确认。由于现场确认的人员较多,请广州市区(含周边地区)的报考人员尽可能选择周一至周五到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自编14号。

    联系电话:020—61292754、61292799、61228238。

    为方便广大考生做好现场确认工作,广东省广播电视资格考试办公室将视各地考生网上预报名情况和地区分布情况,积极协调地级市有关广播电视机构,在人数较多的地级市设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官网(https://gbdsj.gd.gov.cn)和当地广播电视台发布公告或短信通知,请广大考生留意。

    三、报名材料

    (一)真实、准确填写《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下载打印报名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15年资格考试成绩单。(考试成绩单可以自行打印。报考播音员主持人的专业科目即笔试和口试按2个科目单独计算成绩,如专业科目口试合格,成绩可单独保留1年)
 
    (五)现场报名时当场采集(拍摄)报名考生本人照片。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广东省广播电视资格考试办公室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10月17日至21日)。

    四、考试科目、地点

    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部分为书面闭卷考试,笔试考场安排在广州市区内(详细地址见准考证)。播音员主持人专业科目的口试部分采用现场录像方式进行,考场设在广东省广播影视艺术服务中心。

    (一)公共科目:1.综合知识、2.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

    1. 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

    2.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1)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

    (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五、考试大纲

    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的《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直接下载。

    六、考试收费

    经广东省物价局核准,广东考点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科65元。

    七、其他事项

    (一)各地级以上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接通知后,请协助转发至所辖县(市)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以及乡镇广播电视机构。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国广播电视系统编辑记者申请《新闻记者证》必须取得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或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播音员主持人申请注册《播音员主持人证》必须取得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因此,请各有关单位督促相关岗位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广播电视职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成绩的查询。总局公告明确,2017年1月中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陆www.chinasarft.gov.cn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目查询。

                       广东省广播电视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