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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6-04-15 10:3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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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5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环节、条件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 

    举报电话:12310(省编办)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处(收)  邮编:510045
 
    电子邮箱:bb_tsjb@gd.gov.cn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