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联系(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电中心二期,电话:61292101,传真:83326434,邮政编码:510066)。
一、总体情况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为“广东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2023年,广东省广播电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不断完善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编制发布了《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广东省广播电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加强了资讯中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内容的公开力度,完善了业务咨询、业务投诉、留言答复流程机制,提高了网上访谈、网上调查、意见征集内容对热点问题的针对性,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开通了智能互动功能,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1908条,本局消息150条、通知公告信息105条,按“双公示”目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106条,行业动态信息31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信息27条,重点领域信息4条,提案建议信息1条。本年度无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机关予以行政许可1368宗(不含审核转报总局审批、非网办事项),比上年度1470宗减少102宗;实施行政检查48次;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1条;通过各网上渠道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40宗、金额4042.33万元;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职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部分类别信息公开不及时、个别公示数据不够全面等问题,需进一步提高和完善。2024年,将从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坚持抓主抓重,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聚焦重大专题宣传、重要政策落地、涉企优惠政策等重点领域,突出政声传递、专题报道,及时发布重要信息,提升重点信息公开实效,准确传达党和国家的精神。
(二)强化政务水平,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标准。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信息化水平,创新信息发布形式,促进多媒体多平台信息融合,扎实提高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三)加强网站管理,提高网站运营水平。严格按照网站集约化工作要求,定期对网站开展扫描,对网站内容和技术层面有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预警演练,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报告事项
2023年度,按照主动公开目录,广东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栏目分为资讯中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其他事项五大类。增设专题栏目4个,通过视频、图表、文字等各种形式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概况类信息4条、政务动态类信息802条。本级在线访谈信息 5 条,本级网上调查3 条,本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2条,通过“业务咨询”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167次。2023年通过微信“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官方发布”,定期推送政务信息并与网站信息动态同步更新。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