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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预警发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12 09: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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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原有安全播出预警发布系统使用情况和业务需要,我中心计划对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现需采购该项服务,项目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预警发布系统

  升级改造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83000元。

  四、项目内容:

  1.对我中心原安全播出预警发布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根据具体要求,完成系统软硬件部署;

  2.新预警发布系统平台软件应包括原有平台的所有功能,确保与广电总局预警平台无缝衔接,通讯无阻;

  3.新预警发布系统增加电信运营商网关专线或MAS接入方式,增加IP/GSM自适应模块实现有线和无线发布无缝切换,确保预警信息发布高效无误。

  五、投标单位资格: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力量及相应视频制作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之日起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单位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中的关联记录页面)。

  六、投标报价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报价表;

  (三)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

  (四)无违法记录说明;

  (五)“信用中国”的关联记录页面。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每页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投标单位密封并加盖封口章,密封不完好的材料视为无效报价。

  七、交货要求

  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并部署符合我中心要求的预警发布系统。

  八、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在财政资金已到位情况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70%;

  2.成交供应商部署达到采购人要求的系统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在财政资金已到位情况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

  备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

  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电二期大楼1910室

  十、项目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20-61292233。

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监测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