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改)>的通知》(粤财资〔2019〕40号),以及有关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我单位现对固定资产报废项目予以公示并邀请具有报废回收资质的单位对报废回收价格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废处置项目资产(25项)目录(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二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三)具有报废回收资格。(四)免费提供报废及相关事宜的服务。(五)免费上门搬运。
三、报价文件材料要求:(一)出具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回收资格证明文件。(二)出具报废处置项目报价委托函(单位盖章并签名)。(三)出具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四)出具类似报废处置项目的经验证明材料。(五)出具唯一性的报价(盖章)。(六)出具报废处置方案或工作进度表。
四、报名:请各有意向的单位于5月25日前(逾期无效)递交报价函,要求密封完好,封面请注明“报价函”,封口盖单位章。报价函递交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二期广东省广播电视局18楼1804室。
五、其它事项:成交人按规定缴纳成交金额后办理资产移交和清运手续。
如有疑问请致电:13902285877
监督电话:61228951
附件:广东省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中心报废处置资产清单.xls
广东省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中心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