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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负责人就《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8-05-24 09: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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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负责人就意见出台的背景、总体要求、改革任务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近些年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探索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一枚印章管审批”“一门式一网式”“一趟清”“极简审批”“‘不打烊’网上政府”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和实践成果,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受到人民群众普遍欢迎。这些经验做法提法各不相同,但其实质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减少事项、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和实行集中审批、集成服务、信息共享、网上通办等措施办法,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了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总的看,地方改革亮点纷呈、各具特色,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特别是各地之间不太平衡,需要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面上整体效应。

问:起草意见主要考虑有哪些?

答:在研究起草意见过程中,着重把握了四点: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来统筹研究。二是牢牢把握审批服务便民化主题,多从基层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找突破口和着力点,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审批服务方式创新,对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也要大力推行便民化。三是将推广典型经验与推动面上改革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各地措施办法进行梳理分析,形成面上改革要求。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明确改革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基础上,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确保改革落地生效。

问:意见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明确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同时,明确了改革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坚持体制创新与“互联网+”融合促进等原则要求。

问:意见确定的主要改革任务有哪些?

答:在总结归纳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基础上,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和具体要求:一是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二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四是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五是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六是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七是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八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问:如何做好与这次机构改革统筹结合?

答:中央明确要求,要把审批服务便民化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如果说机构改革是“硬件”,那审批服务便民化就是“软件”的升级,两者必须衔接配置、相互促进,要把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结合起来,统筹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特别是市县和乡镇(街道)都承担了大量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基层管理和服务职责,要结合下一步地方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综合设置机构,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少跑几次路。

问:如何确保意见贯彻落实到位?

答: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与地方机构改革统筹结合,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指导市县两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同时为总结推广地方典型经验,意见后附了浙江、江苏、上海、湖北武汉、天津滨海新区、广东佛山等6个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

相关链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