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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超高清晰度电视系统节目制作和交换参数值》、《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录制规范》、《高效音视频编码第1部分:视频》三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7-12-28 11: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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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超高清晰度电视系统节目制作和交换参数值》、《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录制规范》、《高效音视频编码第1部分:视频》

三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地级以上市广播电视台(集团):

现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超高清晰度电视系统节目制作和交换参数值》、《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录制规范》、《高效音视频编码第1部分:视频》三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转发给你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超高清晰度电视系统节目制作和交换参数值》

      2.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录制规范》

      3.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高效音视频编码 第1部分:视频》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