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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2006]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06-04-18 17: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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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
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信息产业厅(局)、财政厅(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

  近年来,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1]5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精神,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建立使用正版软件的长效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维护计算机市场和软件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信息产业部 国家版权局 商务部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今后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二、各级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提供必要的购买软件的配套资金。

  三、各级人民政府的版权、信息产业和财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认真做好购置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计产品的资金保障、政府采购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级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

国家版权局(盖章)

信息产业部(盖章)

财政部(盖章)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盖章)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