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行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改革的通知》(广电办发【2023】393号),从2024年开始,全国广播电视资格考试由原来的笔试改为计算机化考试,组织实施考试成本有较大幅度上升,为确保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考试收费管理,根据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073号)及《广东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4)4号)等文件精神,按成本补偿原则,重新调整并核定了我省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现将新的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1、考务费:40元/人
2、理论科目考试费(广播电视综合知识、广播电视基础知识、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等3科)75元/科。
3、综合评审科目考试费(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120元/科
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7日止。如对此次收费标准调整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电话或书面向我局机关纪委和人事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20—61292040、61292150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