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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广播电视专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05 16: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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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广播电视专项)2333万元的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5日至3月11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广播电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广播电视局 联系电话:020-61292609

  附件:2021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广播电视专项)分配方案汇总表.pdf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