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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省文化繁荣发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分成用途,第四批)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8-07-05 16: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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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的2018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分成用途,第三批)1187万元的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5日至7月11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系电话:020-61292609

附件:

附件1.2018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分成用途,第四批)分配汇总表

附件2.2018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分成用途,第四批)分配明细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