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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决算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6-08-30 14: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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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欠发达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

(三)负责统筹规划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四)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行政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五)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

(六)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负责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及版权领域“走出去”工作。

(九)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协同查处有重大影响或跨区域及涉外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

(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管理有关全省重要媒体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设15个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7个,其中6个财政补助,1个经费自理,相对2014年无机构增减变动。

1、广东省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中心。承担全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和收录、存储等相关工作;承担境外在粤落地节目、境外频道节目内容的监播违规信息的分析和编辑以及境外电视节目有害信息的技术处理工作;承担对在粤落地境外电视节目信号的接收、传送、技术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其它新媒体视听节目内容的技术监测、监控工作;承担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市场的技术监督管理。    

2、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监测中心。承担全省传统广播电视、新媒体的播出质量和效果监测工作;承担广东广播电视监测网(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重大事件、重要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安全播出的应急调度和技术处理工作;承担国家广电总局布置的监测对象台广播和我国实验广播工作;承担广电系统办公网络系统、等级保护的技术维护与管理工作。
    3、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务服务中心(广东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缴中心)。承担省广电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和转办工作;协助承担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协助承担省广电局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工作;承担全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征收、上缴和调配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4、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和转办工作;承担与新闻出版(版权)业监管、执行相关的信息咨询与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等电子政务工作;承担采集、分析、汇总、上报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信息数据工作。
    5、广东省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该校机构分为一室(办公室),三中心(招生和就业指导中心、培训和技能鉴定中心、科技开发中心),四部(财务和资产管理部、学生和保卫部、教务和督导部、总务部),五系(数字传媒系、出版管理与公共教育系、艺术设计系、新闻传播系、印刷系),以专业教学为基础,以技能教育为主线,是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基地,是技师、高级技师的摇篮。    

6、广东省广播影视艺术服务中心。承担全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人员岗位教育培训和广播影视系统从业人员的指令性和专业性继续教育任务,承担全省广播影视系统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和相关业务等级测试工作,承担对全省广播影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全省电影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全省音视频网站相关人员培训,全省三网融合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参与全省广播电视台(站)业务培训和相关建设,为全省广播影视艺术创新、发展与交流提供服务。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5年, 我局工作成就主要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打造精品力作再创新佳绩。二是推进惠民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加强了农家书屋、全民阅读、广播电视和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的公共服务标准建设。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新活力。四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抢抓新机遇。五是强化版权保护管理打造新起点。六是狠抓市场治理呈现新面貌。深入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清源、净网、秋风、固边和护苗五大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力度。七是力促“走出去”拓宽新领域。  

四、部门决算表格

 

五、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年收入44779.01万元, 与2014年40135.20万元相比增加4643.81万元,增加11.57%。2015年全年支出38988.34万元,与2014年37516.40万元相比增加1471.94万元,增加3.92%。

2015年预算收入44498.54万元,决算收入44779.01万元,比预算收入增加280.47万元,增加0.6%。2015年预算支出44498.54万元,决算支出38988.34万元,比预算支出减少5510.2万元,减少12.38%。调整后预算收入与决算收入基本相当。决算支出与预算支出相比减少较多,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执行率较低,特别是无线覆盖工程项目体量较大,工程推进迟缓,拉低总体支出进度

(二)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5年总收入44779.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52.87万元,占总收入的91.9%,事业收入1288.49万元,占总收入的2.89%,其他收入2337.65万元,占总收入的5.21%。

2015年总支出3898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4.7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4.31%,项目支出21713.6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55.69%。

(三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决算数

2015年预算数

2015年决算数

因公出国(境)费

39.78

144.66

137.3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9.98

266.4

129.58

公务接待费

24.89

147.72

21.69

三公经费支出均在年初预算范围之内,由于公车改革以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继续保持缩减趋势。2015年公务接待费21.69万元,较2014年24.89万元有所下降,较年初预算大幅下降达85.32%。年内共接待129批次,1205人次,主要为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外省行业部门业务交流等发生接待,无涉外接待任务。由于增强对外宣传与交流,当年出国费相比2014年有所增加,但在预算范围之内。2015年出国(境)组团33批,共84人次,其中赴港澳台22批,共60人次。2015年无新购公务用车,年末公车保有量52辆(包含公车改革封存尚未处置车辆)。

(四)其他情况说明。

2015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616万元,相较2014年3621万元减少5万元,变动不显著。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

注:1.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