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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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
留言日期:
2021-01-04
主题: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内容: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七条 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 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指导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定。
一单位主要生产并销售医疗器械,为进行宣传,该单位在微信公众号中开展了直播课,主要是邀请行业专家对医疗器械、超声的使用进行讲解,该课程为无偿。请问这种情况需要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吗? 法条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