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玲玲
留言日期:
2021-10-19
主题: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咨询
内容:
您好,我们计划开展网络游戏直播平台业务,直播模式类似于虎牙、斗鱼,但我们仅计划做网络游戏直播。 我们看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取得视听许可证。同时,《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第一类第五项规定:通过互联网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直播;以及第二类第七项: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直播都需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我们想向贵单位咨询一下:1. 网络游戏直播是否会被认为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第一类第五项的“重大文化、体育等活动的直播”、第二类第七项的“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等组织活动的直播”或者其他类别?2. 如果前述都不算的话,网络游戏直播是否不需要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了?3. 如果还需要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还请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0-19
答复时间:
2021-10-19
答复单位: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答复内容:

你好,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直播平台须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完成登记)并进行ICP备案。

国家广电总局亦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直播服务,必须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的有关规定。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资质。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包括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不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相关活动、事件的视音频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

网络游戏直播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2017年)中的第二类第七项的有关描述,即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性、团体性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向公众进行实况视音频直播的服务。应当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感谢对广电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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