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联系(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电中心二期,电话:61292101、61228025,传真:83326434,邮政编码:510066)。
一、概述
2018年10月,因全省政府机构改革,原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职责划转省委宣传部,在原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广东省广播电视局。2018年,广东省广播电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省府办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措施,修订完善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加强局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新闻媒体及其新媒体、行业年鉴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业务工作、政策法规、计划规划、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发挥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情况。2018年12月,局门户网站由“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版权局)”改名为“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全年新开设栏目6个,通过视频、图表、文字等各种形式发布各类信息216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0条、政务动态信息178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18条。政策解读信息8条,行政决策民意征集2条,通过“业务咨询”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737次,公开省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信息3条、办理情况信息1条。围绕“新数字家庭行动推动4k电视网络应用与产业发展、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有关管理、省广播电视局职能”等主题,举办3期局领导“在线访谈”。
(二)新闻发布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积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工作信息。《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东广播电视台等省内外媒体共播发我局提供的新闻信息50余条。局领导参加或举行新闻发布会1场。
(三)加强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工作。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新开设行政执法公布栏、重点领域信息等栏目,完善规范政务服务栏目内容,在本局消息、网上办事、智能信息库、统计分析、民意见征集等方面实现了全面提升,成为我局加强政务公开、改进政策发布解读、优化办事服务、增进政民互动的有效网络平台。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2018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政务信息并与网站信息动态同步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已向申请人公开信息4宗。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网络、电话咨询200多人次,主要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业年检、职称评审、版权登记、举报投诉等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48元(邮寄费),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的及时性、部分栏目信息更新时效性、智能互动回复质量、网站传播力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和深化。2019年,我局将从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按全省网站集约化工作要求,加快实施本局网站集约化数据迁移工作,进一步完善各栏目内容,提升主动公开和主动服务水平。加强各栏目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二)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把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相关内容的公示。
(三)加强行政决策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内容进行事前征集民意,重要政策措施进行多角度分析解读。完善业务咨询内部运行机构,及时做好“业务咨询”答复工作。
(四)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和覆盖范围。加强新媒体建设,完善视听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提升微信公众号的互动传播功能,使公众能够更加便利地获取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