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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95/2017-00059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成文日期: 2017-03-30
名称: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版权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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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版权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版权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我局网站公开年报专栏(http://xwcbgdj.gd.gov.cn/news/html/zwgk/zfxxgk1/gknb/index.html)查看阅读。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电中心二期,电话:020-61292101、61228025,传真:83326434,邮政编码:510066)。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精神,围绕网站信息安全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载体多样。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东省政府门户网、局网站实时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网上咨询便利。针对政府网站考评存在问题,定期每月开展整改工作。
   (二)加强网站安全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出台《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了我局网站的安全防护水平。
   (三)信息安全管控到位。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有依据、有记录、有审批。二是认真执行每日读网登记制度,全面巡查网站各栏目可能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定期报告,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省政府门户网和我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0多条,发布政务公告109条,组织网站局长在线访谈2期。公众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栏目、“政务公开目录”或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版权局)网站“本局消息”、“要闻大事”、“政务公开”、“公开目录”等栏目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电影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广东广播电视台等省内外媒体共播发由我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30余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宗,已向申请人公开信息5宗,其中申请者来自公民4宗、单位1宗。因公开不及时收到投诉1宗。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00多人次,主要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业务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业年检、职称评审、版权登记、举报投诉等方面的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60元(邮寄费),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有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健,但在网站用户体验、政民互动水平、政务数据开发等方面仍存在不足。2017年,我局将从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修订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版权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推进我局阳光政务工程建设,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通启用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推送权威准确、丰富多样的政务信息。
   (三)认真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及时宣传、解读国家和上级出台的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业政策法规,解答群众和基层关心的问题、难题和行业发展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