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省新闻出版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省新闻出版局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www.xwcbj.g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邮编:510075,电话:020―37606370)。
一、 概述
2012年,省新闻出版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精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安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程序,做到有依据、有记录、有审批,确保不泄密。
(二)与时俱进,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实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局门户网站、自办刊物、新闻发布会等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新闻出版局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1.省政府门户网和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共发布政府信息9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83条,占83.84%;部门文件类信息3条,占3.03%;其它类信息13条,占13.13%。公众可通过省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栏目、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省新闻出版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中国新闻出版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广东电视台等省内外主要媒体共播发由省新闻出版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200余条。办理局领导接受新闻媒体采(专)访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3.通过《广东新闻出版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作为行业简报,《广东新闻出版信息》主要面向与新闻出版业有关各单位。2012年,共出版《广东新闻出版信息》12期。
4.向省档案局提供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向省档案局移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省新闻出版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1宗已向申请人公开所申请信息。4宗已向申请人部分公开所申请信息。1宗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已依法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均表示满意。
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逾110人次,主要涉及省内新闻出版行政机构和出版单位等相关工作机构电话号码、出版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年检工作有关规定、职称评审安排、版权登记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省新闻出版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228元(邮寄费),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与省新闻出版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省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便民性有待提高、互动性不强等不足。2013年,省新闻出版局将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同时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工作情况修改完善《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晰责任,提高执行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按时完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受理、认真办理、限时答复,确保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管理系统不出现蓝牌、黄牌、红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