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1〕10号),通过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是职称评价标准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