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主体有何规定?
所属分类:新媒体及其它 发布时间:2023-09-18

  答:下列机构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

  1.经批准设立的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

  2.经批准设立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

  3.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服务机构。

  下列机构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1.三星级以上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

  2.具有同时为10家以上三星级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提供视频点播业务能力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