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电影拍摄是否需要申请立项备案?如何申请?
所属分类:新媒体及其它 发布时间:2017-11-17

网络大电影拍摄不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立项和报备,此项工作由网络视听节目播出机构负责。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新广电发〔2016〕198号)规定:各视听节目网站应主动将重点网络原创节目的名称、制作机构、题材......等信息,在创作规划阶段......进行备案,拍摄重大题材或者涉及政治、军事......公安等特殊题材的节目,应当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