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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5-20 17:23:4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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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局,各期刊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18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广出发〔2019〕12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我省期刊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6月15日。

  二、核验范围: 我省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期刊(不含侨刊乡讯)。

  三、核验流程

  (一)核验流程及网上填报方法

  提交年检材料前,请各期刊出版单位登录“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官网”(网址https://gbdsj.gd.gov.cn/),点击首页界面“政务服务”—“省广播电视管理网络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端口,通过出版单位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密码同去年,如有遗忘请登录“广东省新闻出版行政QQ群:67141723”查询或电话查询,新创刊的期刊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随本通知附送)登录。

  登录成功后,点击“数据申报入口”按钮,再点击“数据申报”或“新增”按钮,即弹出“期刊年检填报指引”对话框。为使用户顺利完成填报工作,请务必认真阅读指引内容。该指引内容也可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请各用户按照表格的内容,网上填报《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填报要求见附件1)。我局政务大厅将对网上填报的表格进行预受理,并通过系统与年检单位进行网上信息交流,直到表格通过网上预受理。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

  1.年度自检报告1份。自检报告需体现以下内容:(1)期刊是否存在未备案休刊、休刊超过180天、长期无法正常出版、不具备出版条件等问题;(2)期刊主管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是否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的职责,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期刊主要负责人是否由主管主办单位任命;(3)期刊出版是否坚持正确出版导向,做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是否存在内容“三俗”等问题;(4)期刊出版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重大选题备案、新媒体采编管理等制度,是否存在编校差错率高、编校质量低下问题,是否在各级编校质量检查、期刊审读中被通报;(5)期刊采编人员是否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新闻等严重违规问题,期刊单位驻地方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6)期刊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超越业务范围、与论文中介合作、大量刊发质量低劣论文牟利等违规行为;(7)期刊是否做到对所办新媒体统一管理,确保正确导向;是否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严格审核把关;(8)期刊主办单位在改革、改制后,资本结构中是否存在非公有资本成分;(9)期刊刊载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新闻出版部门通报、处罚。

  2.年检表格一式2份。网上填报的电子表格通过我局政务大厅网上预受理后,各期刊出版单位勾选年检记录,依次点击“查看详细信息”、“打印”按钮,下载PDF格式文件,利用PDF查看软件打印在A4纸上,报主办、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送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请各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期刊出版单位的年度自检报告上加盖公章,省直期刊自检报告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3.样刊一套:月刊以上的缴送2018年度全年出版的各期和增刊各一套,半月刊的缴送2018年下半年各期和增刊各一套,旬刊以下的缴送2018年10-12月出版的各期和增刊各一套。教辅类期刊必须缴送全部版本的样刊。

  4.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

  5.期刊主要负责人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报送年度核验材料时间

  在线填报《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从2019年5月20日开始。

  年度核检材料请于2019年6月15日前寄送到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26号省委大院4号楼负一楼办公区,冯少贞(收),邮编510082,电话:020-87195214。年检材料务必通过邮政EMS寄送,并在运单上注明“期刊年检材料”。

  四、重点核查内容

  我局将重点核查以下七种情况的期刊:一是长期不能正常出版,已不具备出版条件的期刊;二是近年来宣布停刊、休刊的期刊;三是长期存在违规问题的期刊;四是存在内容导向问题、传播有害信息的期刊;五是编校质量低下、编校差错突出的期刊;六是群众集中反映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新闻等问题的期刊;七是近两年内不断缩短刊期,页码多、超越业务范围、大量刊发质量低劣论文的期刊。

  五、有关要求

  (一)除新创办期刊(包括办刊宗旨有较大调整的新更名期刊)出版未满一年可不参加年度核验外,所有期刊应按时参加年度核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度核验的期刊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经催告后十五天内仍未参加年检的,我局将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撤销出版许可证后予以注销登记。

  (二)请各期刊出版单位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和统一(年度核验数据要与新闻出版统计年报数据统一),对不准确、不完整的数据要进行纠正和补充。没有数据的期刊视为未能正常出版。我局在核验中将对年度检验和统计年报共有指标数据(如年度总印数、总印刷、定价总金额等)进行比较核对。

  (三)严格规范对暂缓年度核验期刊、不予通过年度核验期刊的处理

  1.我局对存在违规问题的期刊将依法予以缓验,并下达《期刊缓验通知书》,告知缓验原因、期限以及整改要求。缓验期结束后,期刊出版单位要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整改后样报样刊等材料。对拒不改正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期刊,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并将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撤销出版许可证。

  2.严格执行期刊休刊备案制度,对不能正常出版或超过休刊期限(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要求,期刊休刊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的期刊,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对已经不具备出版条件的期刊,将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撤销出版许可证后予以注销登记。

  出版未满一年的新创办期刊(包括办刊宗旨有较大调整的新更名期刊)可不参加年检,但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登录“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官网”(网址https://gbdsj.gd.gov.cn/),点击首页界面“政务服务”—“省广播电视管理网络服务信息系统”栏目,通过出版单位用户名、密码填报基本情况(如刊名、主管主办单位等)。

  处室联系方式:020-87195244。

  网上在线填报技术支持:020-61292024。

  政务大厅业务咨询:020-61292811、61292822。

  附件:《2018年度期刊核验表》《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网上填报要求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2018年度期刊核验表》《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网上填报要求

  为规范填写《2018年度期刊核验表》《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电子表格,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性,请各报刊出版单位务必在填写时遵循以下格式说明。

      一、总体说明

      1.只要该项不输入汉字,仅输入数字、字母、连接线等字符,请一律在关闭中文输入法的状态下填写。

      2.对无法输入的栏目,若为字符及其它请输入“无”,若为数字请输入“0”。

      3.对数字类别,凡涉及有小数点的,请在小数点后统一保留两位数,如25.36。同时请认真看清后面所标明的计量单位,如“万元”、“万份”等,以避免造成较大的误差。

      4.对日期类别,如无法确定的日期,请统一输入“1”。

      5.对电子信箱,若没有,请按“aaa@bbb.ccc”格式统一填写。

      6.对网址,若没有,请填写“无”。

  7.对审核及其它意见,请输入哪年哪月哪日,可直接在栏目内年、月、日前添加,如“2019年5月28日经主办单位审核同意。”

  二、新增项目有关事项

  今年除新增《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外,《2018年度期刊核验表》与往年也有所不同,各期刊出版单位要了解最新要求,避免疏忽遗漏。

  是否在异地设立派出机构:指期刊出版单位在中国大陆地区范围内,于本单位所在省级行政区域之外设立的派出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记者站、通讯站、通联中心、课题中心等机构,与年度核验表中“海外机构”的概念不同。

  基层党建有关情况:指期刊出版单位落实基层党建要求,建立基层党组织、组织开展党建活动等情况。期刊编辑部无独立基层党组织的,可不填写“基层党组织名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等项目。

  本年度本刊组织开展的主要评比、表彰、人物评选等情况:指期刊出版单位主办、参与组织或在刊登文章中体现的评比、表彰、人物评选等活动情况。

     三、填写表格时注意事项

  1.对于有备选选项的问题,一律在符合本单位情况的选项前方框内划勾。特别注意:标有○的项目为单选,标有□的项目为可多选。

  2.没有备选选项的,按要求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写在空白处。注意数值型数据的单位要准确,如人民币数额单位为“万元”。非数值型数据如预留的空白不够,可另附纸填写。

  3.数据统计都以年度为单位。如“员工培训经费总额”指2018年度员工培训经费总金额。在填写发行量、资金等数值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4.中(英)文期刊如有英(中)文刊名,须一并填写。

  5.部分数据及指标释义:

  经营能力有关数据:出版单位不止出版一种期刊的,若单个期刊相关数值无法分开计算,可只填主刊或集团部分,子刊部分数值空白。

  总人数:指该期刊正式人员总和,含在编人员与非在编但签订正式合同的全部员工,不含离退休人员。涉及人员结构的数值总和(按业务类型分,如“采编”“广告”等;按学历分,如“大专”“中专”等;按职称分,如“正高”“副高”等)应当与总人数保持一致。

  定价总金额:指“单价”乘以“总印数”的结果。

  年末净资产:指截至2018年年底期刊出版单位的全部资产。年末净资产=年末资产总额-年末负债总额。

  平均期印数:指某种期刊本年度内平均每期印刷册数。

  平均期发行量:指某种期刊本年度内平均每期发行册数。平均期发行量=该刊本年度发行量之和/该刊本年度的出版期数。

  年度出版期数:指某种期刊本年度内共计出版的期数,即年度总期数。

  年度总印张数:指本年度内出版的期刊所用的印张总数。

  6.为便于分类汇总,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报送的电子版数据部分项目说明如下:

  刊期:周刊、旬刊、双周刊、半月刊、月刊、双月刊、季刊、其他。

  幅面尺寸:(大)16开,(大)32开,64开,*毫米×*毫米,即开本,为统计方便,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1月1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图书和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GB/T 788-1999)折算,异型的填写具体尺寸,单位为毫米。

  7.对于年度核验表纸质版中选填的内容,如发行方式:√自办发行  ○邮发  ○邮发+自办发行  ○其他(请注明),电子版汇总时只填写文字(如自办发行)。

  8.对于年度核验表纸质版中选填“其他(请注明)”的内容,如文种:○中文○英文○中英文○少数民族文字√其他(请注明),电子版汇总时注明“其他”的具体内容(如德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