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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总署关于开展2011年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活动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1-03-22 17:12:3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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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新出版[2011] 25号

各有关报刊社:

    自2008年开展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活动以来,新闻出版总署连续推出一批内容格调健康向上、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报刊,得到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欢迎和肯定。为继续引导少年儿童健康阅读,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成长的社会和文化氛围,促进全民阅读活动的深入开展,今年总署将继续开展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少儿报刊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推荐的少儿报刊需具备以下条件:(1)内容健康向上,有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2)坚持规范出版,没有违法违规行为;(3)出版质量和发行情况较好。

    二、报送推荐的优秀少儿报刊的材料应包括:(1)申报表及文字推荐材料,推荐材料要求不少于300字,一式2份,要求加盖公章;(2)2011年第一季度出版的样报、样刊3套。

    三、注意事项:(1)凡内容中含有教辅内容的报刊不参加推荐;(2)请保证报送材料的完整,样报样刊不全的将取消推荐资格;(3)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gdbk@vip.sina.com,并请注明“优秀少儿报刊材料”;(4)请按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5)相关表格可在中国记者网公告栏中下载,网址:http://press.gapp.gov.cn。

       请将相关材料于2011年4月20日前报送我处。联系人:卢忠光;电话:020-37606967。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