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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12部门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7-12-09 10:59:27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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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等11个部门《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城乡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繁荣,推动全民阅读,促进全省实体书店发展,2017年2月6日,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12部门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粤新广规范〔2017〕1号)。为便于广大民众理解及各地相关部门贯彻执行,现将《意见》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促进城乡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繁荣、巩固先进文化传播阵地、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提高全民族素质,2016年6月16日,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出广发[2016]46号)。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召开全国实体书店发展推进会。按照文件和会议要求,我局先后召开两次面向行业的征求意见会,并与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并经过省府法制办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于2017年2月6日发布了《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12部门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粤新广规范〔2017〕1号)。

二、支持的重点方向

一是加强城乡网点建设,加快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推动城市书店、高校书店、中小学周边校园书店建设;二是促进实体书店发展,探索新型经营发展模式;三是鼓励传统模式向新兴业态转变;四是支持实体书店参与全民阅读活动和公共文化服务。

三、扶持资金的来源

一是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二是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三是本局安排的专项资金。

四、扶持的申请方式

中央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按照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通知要求申报;二是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按照省委宣传部的通知要求申报;

本局安排的专项资金申报方式:通过企业申报、地级市以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推荐、专家评审、党组确定等环节,择优选择项目或企业进行资金扶持。

五、扶持申请的范围

在广东省内合法经营的国营及民营实体书店,且按文件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合法正常经营,没有违规记录。

六、扶持资金的用途

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实体书店在出版物日常经营和开拓业务、开展阅读服务等活动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不得用于与出版物经营业务和开展阅读服务无关的支出。

七、除扶持资金外其它保障措施

一是对在突出文化创意、实现品牌效应、引领全民阅读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实体书店给予奖励,开展全民阅读示范店评选活动。

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好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是加强金融扶持力度。银行系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实体书店提供融贷便利、降低融资门槛、提供利息优惠。

四是将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文明城市考核评价指标。

五是完善规划和土地政策,鼓励房地产企业和综合性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为具有较强经营发展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实体书店提供免租金或低租金的经营场所。

六是加大执法力度和出版物市场管理力度,构建诚信公平经营环境。

相关链接: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12部门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