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计划规划

2017年广东省版权管理工作要点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7-05-02 07:32:43
字体大小:

    一、做好版权宣传倡导工作

    1.做好版权的宣传倡导工作。指导各地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平台,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调动和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和手段,注重在精准宣传倡导、不断提高宣传倡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加强版权专业知识的普及,推动版权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
2.做好版权重点工作的宣传及日常宣传。办好省版权局门户网站,结合软件正版化、“剑网行动”、版权社会服务、版权产业发展、大案查处、专业会展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宣传倡导,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版权日常宣传。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运用各种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利用版权敏感、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宣传活动。联合香港知识产权署开展粤港版权宣传合作,让广东版权宣传通过香港走向世界。注重强化版权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科技创新、社会进步重大意义和现实作用中的宣传,注重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倡导,继续办好“广东创造”、“版权保护在广东”等品牌宣传活动,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新、保护版权的社会氛围。

    二、做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

    3.做好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指导各地不断拓展和开发作品著作权登记资源,加强对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力争使一般作品的登记量在2016年的基础上增长30%以上,在增加作品登记数量的基础上注重提高作品质量,完善作品登记数据报送、统计和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著作权专有权合同备案及著作权转让合同备案工作。推动重点城市和重点领域做好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作品分类研究,推动作品运用、版权贸易和版权维权工作上新台阶。

    4.加强版权业务培训工作。重点开展版权行政管理培训和版权行政执法培训,提高各级版权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对版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努力提高全省版权行政管理的整体水平。组织举办版权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

    5.创新版权公共服务模式。加强版权智库建设,组织版权业界的专家学者,对各地版权产业的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规划编制服务和专题调研服务。继续指导版权基层工作站建设,全年计划新建2—5个版权基层工作站。加强对版权权利人的维权服务,维护版权市场竞争秩序。做好版权登记服务,进一步完善版权登记服务平台功能,提高版权登记信息化服务水平。

    6.拓展版权社会服务领域。充分利用版权社会化特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推动社会资源有效整合,推动社会服务组织和机构有序发展,形成政府主导、行业配合、社会参与的版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强大合力,不断开拓版权社会服务工作的新领域。加强展会版权服务工作,推动重点展会版权服务工作全覆盖。科学推动版权中介机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版权协会、版权保护中心的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建立版权自律组织和维权机构。

    三、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7.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继续夯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继续推进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按照国家版权局的部署,以国有企业、民营上市公司为重点,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除通用软件外,加强对设计、数据库、服务器、字库、排版、酒店管理等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完善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长效机制。把建章立制作为工作重点,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软件采购、安装使用、资产管理、审计监督和督导检查报告等制度。推广使用自主可控的优秀国产软件,促进软件产业发展,保障信息安全。

    8.加快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合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帮助省属国有企业采用多种方式采购正版软件,指导省属国有企业开展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台账、正版软件使用等制度。根据省版权局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适时开展省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督促检查工作。

    9.抓好分类培训。按照国家“双打考核”和“平安建设”的指标要求,重点抓好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的专题培训,对地级以上市版权行政管理人员、政府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及专业人员、企业信息化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按照国家版权局的部署,以国有企业、民营上市公司、勘察设计、机械设计、旅游饭店为重点,做好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培训工作。按照考核要求组织举办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

    10.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以正版软件责任人数据库为抓手,通过随机抽查、直接督促等方式,利用技术手段,提高督查效率。加强对省、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督导抽查,认真落实年度检查报告制度。开展对列入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督办名录的国有企业、民营上市公司、勘察设计、机械设计、旅游饭店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重点督导抽查工作,确保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业正版软件的安装率和使用率相统一,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严肃问责或严格处理。

    四、做好版权执法监管工作

    11.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联合公安、经信、网络信息等部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7”专项行动,针对网络侵权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侵权盗版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加大行政执法和对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综合整治,突显治理实效。

    12.完善重点监管。对各类新型网络服务涉及的侵权问题,实施分类管理和快速反应,把移动应用服务(APP)、网络云存储空间、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监管范围,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13.狠抓大案查处。加强对发生在辖区内的侵权盗版案件的工作指导。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工作程序,细化落实措施;强化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率;加强宣传引导,发动公众监督;坚持重拳出击,狠抓大案的督查督办及主动查处,按要求及时公开案件查处信息,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14.打击软件侵权盗版。要以软件正版化工作为抓手,加强对计算机预装软件及软件市场的日常监管,按照全省对“双打”(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打击计算机软件侵权盗版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企业使用侵权盗版软件案件的查处力度,从源头和使用层面上遏制侵权盗版计算机软件行为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法治广东建设版权行政执法监管考评工作

    15.完善法治广东建设版权工作考评指标体系。综合2016年度广东版权保护组织建设与执法工作的考评情况,谋划2017年度法治广东建设版权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在2016年度广东版权保护组织建设与执法工作考评办法的基础上,健全考评制度,合理设置考评内容,科学制定2017年度广东版权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管考评办法。

    16.全面深入开展广东版权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管考评工作。以评促建,通过全面深入的考评,提高全省各地版权行政管理执法监管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广东版权在法治的框架下繁荣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我省版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水平,推动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

    六、深化版权交流合作工作

    17.深化粤港两地版权信息交流。深化粤港双方版权保护信息资源共享和沟通合作,提高信息使用效率,为共同打击两地跨境侵权盗版活动提供信息支持。

    18.继续开展粤港版权产业企业交流活动。开展版权产业企业、贸易机构及行业协会之间的交流研讨活动,进一步研究推动两地版权产业企业版权维权合作和版权贸易发展新途径,推进粤港版权产业企业的交流合作与协同发展。

    19.继续开展粤港中学生版权知识和版权保护交流活动。继续与香港海关、香港知识产权署联合组织粤港中学生版权知识和版权保护交流活动。

    七、推进版权产业发展工作

    20.继续推进“版权兴业工程”。继续加强对“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跟踪指导和重点支持,不断总结完善“党政主导、部门协治、企业融入、非政府组织参与、群众支持”的广东特色版权产业管理经验。以“版权兴业”为抓手,增强版权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版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能力与水平,2017年计划评定“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10--15家。在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建设若干家“版权经济引领园区”,促进版权经济健康繁荣发展。要抓好典型引导,以“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评选认定为抓手,积极扶持地方特色版权产业发展,积极打造国家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园区(基地),更好地发挥版权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  

    21.继续开展版权经济贡献率调研。继续聘请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作2016年广东省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率研究报告。摸清产业家底,分析当前我省版权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制约因素和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准确把握版权产业未来发展走向,提出我省版权产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探索符合广东实际、独具区域特色的发展模式,并提出政策建议以进一步推动我省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

    八、进一步推进版权地方立法工作

    22.推进并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建立适应版权特点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版权立法前瞻性研究,增强立法透明度,拓宽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在《广东省版权条例(草案)》初稿起草的基础上。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聘请专家、学者参与《条例(草案)》起草的调研、执笔、征求意见、修改、送审等工作,为保护版权、激发创新活力提供基础制度和法规保障。

    九、进一步推进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3.重点指导东莞市完成全国版权示范城市验收的相关工作。支持指导条件相对成熟的单位、园区和珠三角城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示范城市工作,指导版权示范主体之间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其版权保护、产业发展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十、进一步推进版权领域的改革试点工作

    24.开展版权贸易联合市场建设的改革试点。积极推动构建版权要素市场改革,大力推动版权贸易。指导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广州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进一步开展版权贸易工作,指导深圳报业集团规划建设深圳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支持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建立“行为规范、标准统一”的集交易、评估、质押、投资、融资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版权交易平台,制订相关规则,提供作品版权信息,促进网下实体和网上版权贸易活动,促进作品版权登记成果的广泛运用,促进国际性版权贸易发展,促进版权与科技、版权与金融的融合发展,推进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中的对外版权贸易工作的实施,为我省版权产业的大繁荣大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