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J.
留言日期:
2019-09-26
主题:
个人或团队制作并于网络上传播视频节目是否需要备案?
内容:
您好: 请问如果是个人或由几个人组成的团队,在独立运作的情况下摄制如访谈节目、旅游节目和微电影等视频内容,并在持牌视听网站(如腾讯视频)上进行传播的话,是否需要办理节目的备案手续? 因为不是商业性运作,我们自然难以申请《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但曾经有新闻报道指出部分网络节目与微电影均需要进行报备等操作,而我们又找不到相关的指引。 如果这类个人、团队作品也需要备案的话,请问有没有相关指引可供参考?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09-26
答复时间:
2019-09-26
答复单位: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答复内容:

您好,UGC(用户生产内容)个人制作并上传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由转发该节目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履行生产制作机构的责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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