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和使用有何要求?
所属分类:广播电视 发布时间:2023-05-04

  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等要求,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

  取得许可的宾馆酒店,可以通过其内部闭路电视系统向客房传送所接收的境外电视节目。

  取得许可的其他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收视人员范围,不得将接收设施的终端安置到其规定接收范围外的场所。禁止在本单位的内部闭路电视系统中传送所接收的境外电视节目。

  禁止在车站、码头、机场、商店和影视厅、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播放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

  禁止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传播反动淫秽的卫星电视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