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台对直播类节目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所属分类:新媒体及其它 发布时间:2018-10-09

分四种类型:

1.开展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应提前5天进行备案。

2.开展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直播,应提前48小时进行备案。

3.开设网络直播答题节目,应提前5天进行备案,并在备案环节将答题内容和选项报审。

4.涉及对境外机构举办的活动或其他涉外活动的直播,应当提前征得省级及以上广电行政部门同意,并在“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备案系统”中注明。未备案的节目不得直播。